答
你好,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,2020年江苏省十级工伤待遇标准如下(以下为主要支付项目):
医疗费:根据票据实报实销;
住院伙食补助费:每天30元 x 住院天数;
停工留薪期工资: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x 停工留薪期;
一次性伤残补助金: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x 7个月;
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:15000元;
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:30000元。
认定工伤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,根据你的描述,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,如果此时单位不同意支付赔偿,又不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话,则这是你需要注意风险的地方。
如有其他问题,欢迎电话微信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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